啟動京牌車輛司法競拍,具有保障司法尊嚴、維護當事人利益、活躍購車市場等多種效應。但最重要的是,在整個競拍過程中保證公平公正。
從11月14日起,北京法院將對查封、扣押的京牌小客車進行網(wǎng)上司法處置。由于首批處置的11輛車均為帶牌車輛,因此備受關注。據(jù)北京市高院介紹,京牌小客車司法處置采用“設定最高限價的競價模式”,以車輛評估價為起拍價進行處置,被處置車輛最高限價為評估價的150%。根據(jù)規(guī)定,競買人必須具備北京市小客車搖號資格,法人及其他組織不得參加競買。
車輛是法院執(zhí)行的標的物,對查封扣押車輛及時變現(xiàn)是保障當事人利益的重要途徑。過去,法院在執(zhí)行時經常碰到無視判決的“賴賬”情況,北京啟動京牌車輛司法競拍,有助于疏通司法救助和補償當事人利益的途徑,讓當事人及時獲得應得利益。此外,自2011年實施小客車數(shù)量調控政策后,京牌車輛因為附加了行政調控程序,其潛在價值超過了車輛本身。車輛帶京牌競拍,還將迫使訴訟中的“老賴”重新評估拖欠案款可能造成的損失,從而提高案款執(zhí)行率和案件的完結率。
啟動京牌車輛司法競拍還有助于盤活依法查扣車輛形成的資產。據(jù)估計,每年北京依法查扣的車輛達數(shù)百輛,這就意味著數(shù)以千萬元的資產。加之過去因暫停司法競拍車輛、流拍等原因造成的大量積壓,處于凍結狀態(tài)的資產數(shù)目更大。本質上說,這些資產都應歸屬于案件當事人的利益,長期不能盤活,不利于保障當事人利益和法院的廉政建設。
從廣大用車剛需者的角度看,更關注的是京牌車輛司法拍賣還開辟了一條買車的“快速通道”。根據(jù)今年1月1日改版的購車調控政策,凡符合搖號資格者都可以通過相關司法拍賣程序競拍車輛,不再需要此前規(guī)定的必須有購車指標這一資格。基于搖號的概率,因此在降低門檻后,必將掀起一個競買高潮。
北京市高院的規(guī)定已經劃定了競拍車輛的價格上限,這有利于保證競拍秩序。但最重要的是,在整個競拍過程中保證公平公正。
一方面,法院不是競拍的受益方,而只是競拍的委托方和監(jiān)督方,因此應該通過縝密程序設計,嚴格按照流程辦事,以避免成為競拍活動的利益體。另一方面,對第三方評估、拍賣機構也需設定嚴格標準。車輛狀態(tài)如何,起拍價格如何設定,都應公開,并在透明狀態(tài)下交易。否則,不僅競買人作為消費者的利益得不到保護,競拍過程也可能異化為對北京車牌這一行政資源的買賣。對于競買人也需要進行一系列監(jiān)管,過去出現(xiàn)過通過假訴訟轉讓車輛的案例,競買人遵守程序,也是讓競拍公正的一個重要方面。
可以說,啟動京牌車輛司法競拍,具有保障司法尊嚴、維護當事人利益、活躍購車市場等多種效應,但從根本上說,作為司法程序的組成部分,公正是最大前提。有了這個前提,其正面效應才能充分顯現(xiàn)。(特約評論員 徐立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