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馬輝)今起至3月15日,武漢晚報聯(lián)合市工商局、市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、市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局、市消費者協(xié)會、湖北誠明律師事務所5家單位推出“‘3·15’維權幫”行動,為消費者維權。
今年2月湖北省工商局公布的“2015年湖北省消費維權數(shù)據分析報告”顯示,合同類、質量類、售后服務類居我省消費咨詢前三位,而從投訴類型來看,交通工具類投訴破萬件,居商品類投訴首位,通訊產品、家電、服裝鞋帽、家居、兒童用品、互聯(lián)網消費類投訴也居高不下。
為共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懲戒不法商販,武漢晚報聯(lián)合上述5家單位攜手共同啟動“‘3·15’維權幫”行動,也誠邀社會各界公益組織、誠信企業(yè)、消費代表加盟,共同為消費者提供專業(yè)咨詢、行政監(jiān)督、法律支援等多手段、多渠道的維權服務。
家住黃岡的消費者王超,最近遭遇了一件離奇事:今年1月,他在建設大道一家4S店購買一輛豐田轎車,當時店家跟他商量,過幾天將車輛合格證再寄給他。不久后,王超果然收到了4S店寄來的快遞件,不過打開后卻讓他大跌眼鏡,原來這是一個空信封,里面什么都沒有。
車輛合格證是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的證明,當一輛車從生產出廠到交付到經銷商手中,合格證都是必備的隨車文件。對于購車的消費者來說,汽車合格證是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、投保、注銷等手續(xù)時必須提交的法定證明文件之一。
王超擔心無法上牌,趕緊跟4S店聯(lián)系,詢問是不是快遞公司弄丟了,并表示要投訴快遞公司。4S店答復,可能是店內工作人員忘記把合格證放到信封里了。盡管如此,但4S店仍未給王超合格證。最終,經江漢工商部門的協(xié)調,日前王超專程趕到武漢拿回了他的車輛合格證。
車輛合格證真是4S店工作人員疏忽忘記放了嗎?陳先生去年買車時也遇到過類似情況,他在寶豐一路一4S店買車,付了車輛全款13.9萬元后,提車后商家卻一直不給車輛合格證。硚口區(qū)漢水橋工商所人員介紹,近來僅該所已接到不下5起不給合格證的投訴。
那么,商家為何不給合格證呢?工商人員向武漢晚報記者揭秘,車輛合格證和新車會一起從整車廠送到4S店,但店家將它們硬是分開,把合格證押給銀行,當貸款抵押;將車輛給車主,以獲得車主的全額車款。這樣一來,車主的車款和銀行的貸款,就都可以集中到4S店手上使用,成為流動資金。但是,車主沒合格證,就不能上牌、上保險,萬一出了事故,后果不堪設想。
工商部門認為:店家事先不提醒,事后又不按時給合格證,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。同時,也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,如果店家事先說不能按時給合格證,消費者就可能到別的店家買車,等于說店家通過欺瞞手段,強制消費者在本店消費。另外,銀行不用車輛現(xiàn)貨做抵押,僅以一紙合格證做抵押,本身也存在問題。萬一店家“一車兩嫁”,出現(xiàn)資金鏈斷裂,車輛在消費者手中,銀行也拿不回抵押物。
記者馬輝 通訊員陳飛 張華俊